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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之水] 学友方英文

学友方英文

学友方英文


说说“坏蛋”方英文
  
  方英文是西北大学中文系1979级的学生,我与他同校同系但比他低两级。他是我正儿八经的学兄。
  
  我们1981级新生入校时,普遍年龄偏小,比我们上四级(当时从1977级到1981级五个年级的学生同校)那些学长们年龄差距很大,有些学长甚至都是父亲辈的岁数了,自然有隔代的感觉。所以,我们对学长们一般都敬而远之。除了系里或学校的集体活动,我们很少和那些“老人家”接触。
  
  什么时候和学兄方英文认识的已经想不起了。只隐约记得,有一次收到方英文送来的小说作品(现在看来,我的编辑生涯应该从那时候就开始了),那篇小说写了些什么内容我忘记了,但心里对中文系的学生写作这件事并没有太多惊奇,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写才不正常呢。就像我多年不写什么,便以职业编为借口掩饰自己内心的惭愧。所以,我没有对方英文的写作充满敬意,不过从此倒是记住了中文系这个学兄的名字。之后,又陆续收看到他的一些作品,内容大都有些看不懂,不知所云,却又不好当面讨教。
  
  很多年后,方学兄爱拿我打趣,说起他上大学时投稿”的往事,讲得是真真假假。朋友们不知底细,将信将疑,然后就不断演义、附会,说我培养了一个大作家,说方英文的文学创作就是从给我写信开始的。
  
  1983年的夏天,方英文他们那一级学长毕业。那几年,我们中文系的男女生宿舍是在同一座。女生在二层,男生在四层,三层住的是全校的研究生。方英文他们班的同学有自愿去新疆的,有光荣入伍的,有去中央机关的,还有留在省市各文化团体的。总之,看着他们个个激情满怀精神亢奋的样子离开母校,想必都如愿分配到了理想的单位。唯独方英文没有走,很长一段时间,仍能看到他拿着饭碗到食堂打饭,表情却是沉郁的。有一天,他让我到学校临时为他安排的住处——研究生住的三层宿舍里去一趟。虽然地点就在我宿舍的“头顶”,但我不懂他要做什么?就像每次收到他的“投稿”看不懂内容一样,我一头雾水,内心里甚至还相当紧张,因为我从没和一个男生单独在一起过。其实我是虚惊一场,方英文那天是为了郑重向我告别的。当时系里管分配的老师好像是要努力把他留在西安工作,不让他回家乡商洛的,然而,等待很久之后,却毫无结果,方英文不想在无望的等待中继续浪费时间了。这些,都是若干年后方英文再谈起时,我才知道的。那天下午,他却没有讲这些,他只讲平时学业紧张时他还能写出东西来,现在天天闲着,有大把的时间了,反而什么也写不出来,他很难过。我听着,不知说些什么来安慰他好,更不敢直视他忧郁的眼睛。我只好把目光投向窗外,窗外正下着绵绵小雨,有清爽的风吹进来,逐渐消散了我的紧张情绪,我竟看着斜斜飘逸的雨线走了神。
  
  多年之后,方英文送了四个字形容我:不解风情。
  
  那次分别后,方英文分到了商洛地区文化馆工作,我们竟然好多年再没有见面。但是,他的名字却比过去更频繁地在我面前出现。比如在《延河》编辑部的发稿碰头会上;比如他给编辑部来信说,他收到退稿时正值他的婚礼上——因为浓浓的喜气冲淡,便原谅了编辑部的不友好行为;还比如,因为有人动员他加入陕西省作协当个会员,他却一副不屑地说,难道母鸡下蛋,一定要加入了母鸡协会,才会下蛋吗?那时候,我觉得这位学兄很隔路,跟人两样,用现在的话形容就是另类一族。
  
  就这样一晃过去了好多年。有一天,突然,在省作协院子里我见到了方英文。他已经在《收藏》杂志做了编辑。多年再见,我们都显得有些——不是生分而是不知所措,彼此竟然没有说话,甚至连招呼都没有打。再后来,他到了《三秦都市报》工作,我们不停地在一些文学活动上见面,却仍然没有说话。直到1994年省作协在陕南的汉中组织一场“汉水之源”散文笔会,正在采风的路上,我不知为了什么事,尖着嗓子和方英文发生了争执。事后,我后悔极了,真搞不懂当时是怎么回事,竟然在众人面前和人争吵,尤其是和同系的学长争吵,感觉特别反常,这简直太不像我了。事后方英文的一句话很快化解了我内心的不安。方英文说:虽然你今天对我这么凶,我却很高兴,因为我们又开始说话了,这个才是最重要的。
  
  确实,多年来在我们之间莫名其妙形成的坚冰,就在这次争吵之后融化了,“友好邦交”关系正常化了。这才发现,有方英文在的场合,气氛会很融洽、活跃,因为他与生俱来的风趣、幽默。虽然他慢条斯理讲起带黄颜色的话题来,属于家常便饭司空见惯,但他不走下流。逗大家笑过之后,他却经常皱起眉头来,狠吸一口烟,然后故作认真地说:我很发愁,如果做不到每句话都让大家开心笑,我会感到责任重大。在有许多熟悉我的朋友在场时,方英文便会“人来疯”地主动开我和他关系的玩笑,轻轻松松、荤荤素素地烩,不露声色、加油添醋地渲染。一般我都笑笑着,听之任之;说得过火了,我也只是不带怒气地骂他一句“坏蛋”。他当然晓得,我不会与他较真,故才如此张狂。
  
  方英文知道,写作带给了他身上和身外许多好处。至少他懂得他的字很值几个钱的,但是,他却不很珍惜,走哪写哪,即便在餐桌上也随便乱写乱画。有时在酒瓶上写一段文话,有时在烟盒上发一番感慨。就在今天上午,我们一同参加一个作者的作品研讨会。会前,他摸过来一个香蕉,就给我和姚逸仙(《延河》副主编,我的大学同班同学)投稿了,上写:
  
  “此稿投给《延河》杂志,请张艳茜主编(注:他明知我是副的)、姚逸仙副主编亲审。”
  
  然后写下了一个段子,请读者原谅,段子我就不在此昭示了。只要想想这段文字写在黄黄的香蕉皮上,想不“黄”都难噢!
  我看完这个特别的投稿,抬头看方英文时,他正得意地坏坏笑着。我说,你真是个名副其实的坏蛋。
  
   2007-3-23下午
  
  
  


转自: http://www.ic37.info
恩,看不太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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