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神户腹泻事件:我们一行10人于2008年2月14日在位于TW路2号的御神户酒店吃饭,每人消费200元共2000元。结果10人中有8人吃了该店的生蚝全部腹泻。4人打点滴4稍轻吃药。共花医药费8百多元。找到该酒店要求赔偿医药费和餐费,该店居然只答应赔偿1500元。有没有考虑到我们受到多大的折磨,(发烧、四肢无力、腹泻数天)经工商局调解都拒绝赔偿。像这样的不负责任的酒店,建议大家都不要去吃饭。我们手中都有饭店的发票、以及化验单还有御神户在工商局的签字。可想而知该店对食品卫生控制的是多么差吧。友情提示大家去吃要准备止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