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涯论坛)关于贵州瓮安事件的八问
1、十一二点,为何“女朋友”想自杀,“男朋友”却不管不顾的做府卧撑?为何现场血迹斑斑,还有卫生纸、避孕套?为何当时周围的群众听到死者的呼救声?为何不进行现场的血迹鉴定却要破坏现场?
2、跳河自杀后三人立即报警,但新闻发布会上却说零时才接警。而尸体是其叔打捞上来的,为何公共安全专家局却要逼迫她家人说是消防队捞起来的?
3、尸体打捞起来时有很多群众围观,三个杀人凶手之一的父母赶来后当着围观群众的面打电话给贵州省某厅长,当地公共安全专家局在第二天上午10点将三个杀人凶手无条件释放。此凶手父母当时打的电话喊的是——“Jiang厅长”,这些都可以去电信部门查通话记录和围观群众的证人证言,请问作何解释?
4、为什么其二叔刚从公共安全专家局出来就被一群人跟踪并用铁棍、秤砣等殴打成重伤,是谁在给黑社会第一时间通风报信?为何黑社会早不打晚不打,偏偏要选择叔叔为侄女到公共安全专家局请愿叫屈之后?难道黑社会闲得没事专跟申冤的人过不去?是哪门子的黑社会如此嚣张胆敢在公共安全专家局门前肆意打人,是谁在为它们撑腰?
5、为什么婶婶在公共安全专家局要遭到毒打?办什么案必须要打人?这是办案的必经程序吗?法律规定连嫌疑犯都不能打,何况他们根本不是嫌疑犯!为何不追究办案民警的违法犯罪的刑事责任。无辜的婶婶被打后拘留的依据是什么?公共安全专家局可以不问青红皂白随便拘留别人吗?
6、为何事后公共安全专家要破坏现场企图掩盖事实,多次急着硬抢尸体下葬妄图毁尸灭迹?群众为何要自发到现场保护尸体?
7、为什么普通的女生跳河案,要成立工作组 ?要“多次做工作”?要“ 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什么协议?协议是什么内容? 协议双方是谁?为何死者家属觉得赔偿4万少了?若像发言人所说死者是自杀,死者家属应该感激另外3个救人的少年英雄才对,家属不存在找见义勇为、下水救人的英雄要赔偿吧!救人的楷模更没理由拿钱给死者家属!请问你救跳水自杀者未果,会自愿拿4万元钱出来给那个自杀的人吗?
8、既然问心无愧,干嘛要封锁消息,拒绝媒体进来采访?封锁消息就足已证明是哪一边在说谎!只有作贼心虚、见不得光的人才会这样做!平生不作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一个人若是没做亏心事,是光明正大的,还有什么可惧怕的!那小女孩到底怎么死的,当地县government如今还战战兢兢、遮遮掩掩,连说话都不能挺直腰杆!